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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形成制度 加快职业农民培育步伐《资讯》

发布时间:2020-08-20 16:45:36 阅读: 来源:塑料网厂家

湖北形成制度 加快职业农民培育步伐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关键在人,农民是乡村振兴的主体力量,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必须实现农民的职业化。自2012年中央首次提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以来,湖北省各级农业部门认真贯彻中央要求,在财政部门大力支持下,统一认识、凝聚力量、积极推进。经过几年持续努力,在制度建设、队伍发展、模式创新、质量提升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特别是近两年围绕农业农村中心工作,深入研究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经验,推进标准化,促进规范化,实现制度化,不断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针对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从而造就一支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回首近年——

质效提升硕果满枝

近年来,湖北省各地各相关行业部门认真落实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工作进展顺利。2014-2018年,国家和省级财政共下达了培育资金4.9亿元,由300多个培训基地承担,共培训职业农民19.3万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环境不断优化,多元化的农民培训体系更加健全,农村劳动力知识和能力结构明显改善,职业农民队伍不断壮大,农业农村发展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能力大幅度提升。

培训质效提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质量、效果和参训学员满意度都超过了预期。据第三方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采取问卷调查和现场绩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湖北省2014-2018年度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考评结果为优秀。

培训工作规范。省农广校先后出台了相关配套文件:一是明确培训规范。为进一步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扎实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制度化、规范化、精准化建设,结合农业农村部出台的通用性培训规范,下发了湖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及规程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流程图。二是明确规范教材。要求各地按照农业农村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关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推荐教材文件要求,规范教材选用、征订程序,加强教材建设的统筹规划。三是推动联合分类培训。省农广校联合湖北省植物保护总站、省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分别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农药经销员培训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组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培训工作的通知》,将农药经销员培训和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培训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业技能型培训。四是提高信息管理水平。为落实农业农村部完善信息化手段和线上绩效考评的要求,要求受训学员将培训机构、培训班授课老师、实训基地等内容通过手机APP进行评价,并全部上传至“云上智农”信息化平台,对培训实行全程信息化监管,并以培育对象满意度为核心指标,对项目实施绩效考评。

培训体系初步完善。一是健全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管理机制。全面推进培育工程绩效管理,实现省对县、县对专业机构和培训单位的绩效考核。制定培育工程日常检查与绩效考核制度,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展、资金使用、规范管理和政策落实情况,客观评价项目实施成效、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并进一步深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完善项目管理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包含98个市、州、县(区)的315名人员的省、市、县立体式日常检查工作体系。二是建立统筹资源优势互补的项目实施机制。为做好今年现代青年农场主和农业创业培训工作,加强市县间对学员遴选、实习实训、认定管理、跟踪服务、政策扶持等的统筹协调,建立完善“一主多元”的培育体系,加强教育培训、规范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制度体系建设,实行分层、分类和分模块培训,提高培训质效,规范“钱随事走”的资金使用办法。

培训工作能力和条件得到提高。一是建立了一支专兼职师资队伍。按照“分级培养,专兼结合,动态管理,资源共享”原则建立了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库,实行省市县三级管理。明确了遴选入库教师条件、教师职责和授课费,规范入库教师聘用、考核及评价。目前,该库已纳入各级培训师资约5000人。湖北省自2014年起,在东西湖区农广校共举办18期省级师资培训班,累计培训1027人,“参与式、互动式和情景式”教学模式正在遍地开花,深受农民欢迎。二是延伸后续跟踪服务。出台《关于扎实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学员后续跟踪服务工作的通知》,通过上门、下田和QQ、微信等网络联系方式,开展技术指导。

谋划今年——

管理创新冲刺更强

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充分调动和发挥农民参学参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就要有人民至上思想高度、根植于民的感情温度、为民解忧的工作力度、由民评判的价值尺度。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中,要把农民愿不愿意、接不接收、满不满意作为我们的工作宗旨和要求,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做到按需施教。首先要把好学员遴选关,把想学要学的职业农民遴选出来。其次要把好分类分层关,把学员送到他需要的培育机构参学参训,根据学员需求,科学分类、科学设置培训内容,满足农民个性化、多元化培训需求。第三把好后续跟踪服务和政策扶持关。进一步推进由“训”到“育”的转型转变,把教育培训、规范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落到实处。

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围绕产业服务产业抓培训。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期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遵循,是我们农业农村工作部门历史使命和职责所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民是主体,是乡村振兴的直接受益者。实现产业兴旺,保障粮食安全,推进现代农业农村发展,关键在人才,要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诚信奉献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一是围绕产业抓培训,着力提高培训的有效性和针对性。真正让参训学员学有所获、学有所用,提升农民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二是把培训办到产业链重点环节、关键季节。实行集中培训、实训实习、参观考察和生产实践。真正贴近产业、贴近农民、贴近实践,解决农民生产发展难题。三是坚持“一点两线”抓培训。即以产业发展为立足点,以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为两条主线,按照不少于一个产业周期全程进行培育。四是办好农民田间学校抓培训。目前,我省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建农民田间学校463所,其中省级示范校达到42所。创建的第一所农民田间学校省现代农业展示中心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展示现代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把农业信息化有机的融合在一起,起到了良好的实训效果。实践证明,农民田间学校是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有效途径和重要载体。要进一步加大力度,进一步抓好农民田间学校建设,把农民田间学校、创业孵化基地、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和综合实习实训基地等相关培训资源统筹规划,综合利用,规范管理。

瞄准重点——

经营主体插翅起飞

贯彻落实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探索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体制和机制。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外在组织形态,新型职业农民是内在主体形式,后者是前者的核心和支撑。发展现代农业农村需要培育一大批新型经营主体,孕育发展新动能,形成发展新产业新业态。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农村发展有机衔接,需要培育一大批职业农民,培植一大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首先,要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整合各渠道培训资金资源,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计划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培养更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

其次,要依托农业职业教育,拓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渠道。更多更好依托农业职业院校,面向农科专业毕业生,定向培养现代青年农场主,这是有益的探索。既拓宽了职业农民培育的渠道,又促进了青年学子返乡创新创业,有利于农业科技人才的培养,有利于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有利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三是要引导和鼓励返乡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等参加农民创业培训,增强本领、创办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现代农民农村中大显身手。

细化方略——

培育体系提档升级

贯彻落实造就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的总要求,努力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按照“精品高质、专业全面、全省通用、流动教学”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一批热心职业农民培育、业务能力精、赢得学员认可和赞赏的优秀师资,组成农民培育导师团,弥补部分县市通识课程或专业课程教师不全、不精和不足的短板,为提高农民教育培训工作质效提供师资保障。

二是完善项目管理。培育工作要以受训人员为中心,以提高质效为重点,做到“五精准”,即对象精准、需求精准、分类精准、方式精准、服务精准,市州要加强统筹和指导,县市要发挥基础和主体作用,共同推动项目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农广校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专门机构,各级农广校要在省农广校的组织指导下,积极开展学科建设,教育培训研究,标准化、规范化顶层设计,项目绩效评价等相关业务研究工作,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三是落实属地管理的责任。要进一步明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承担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第一责任和项目实施的监督责任。各市、州、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日常检查工作,并保障人员和工作经费。

四是完善“一主多元”的培育体系。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一项跨行业、跨部门、涉及众多影响因素的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任务,需要专门机构和专业队伍作主体支撑。去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健全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体系,定向培养职业农民。”农业农村部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着力加强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建设,积极发挥各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涉农院校、科研推广机构、企业社会组织的作用,形成以农广校为主体、多方资源广泛参与的“一主多元”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各级农广校要切实履职尽责,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门职能,负责需求调研、学员遴选、认定管理、跟踪服务等基础性、长期性工作,直接承担或组织教育培训任务,发挥职业农民培育的主导作用。

五是加强绩效考核。坚持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和效果评价并重,过程管理重点以档案资料作为评价依据,项目实施的效果以项目完成质量情况、农民满意度作为评价的主要依据。客观评价项目实施成效、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并进一步深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各市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县市和机构的绩效考核工作,以绩效考核为抓手,推动新型职业农民项目的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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